本文關鍵詞:四川,中小微企業(yè),個體工商戶,貸款利息補助
2023年2月21日,財政金融局關于開展2023年中小微企業(yè)、個體工商戶貸款利息補助申報工作的通知,根據(jù)相關文件要求,2023年中小微企業(yè)、個體工商戶貸款利息補助申報工作安排如下。
工商稅收關系在天府新區(qū)成都直管區(qū)的中小微企業(yè)和個體工商戶。
(一)中小微企業(yè)。自2020年2月17日起以公司名義通過銀行機構取得的新增經(jīng)營性貸款(包括展期貸款),在2022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16日期間支付的貸款利息。貸款不足一年的按實際貸款期限補助。
(二)個體工商戶。自2020年2月17日起通過對公賬戶從銀行機構取得的新增經(jīng)營性貸款(包括展期貸款),在2022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16日期間支付的貸款利息。貸款不足一年的按實際貸款期限補助。
同一筆貸款在同一時間段只可享受一次利息補助,不可重復享受。
對受到疫情影響、生產經(jīng)營遇到困難的中小微企業(yè)和個體工商戶,在疫情期間通過金融機構取得的新增貸款,按貸款市場報價利率(LPR)計算一年利息金額的50%給予貼息補助,累計不超過50萬元。
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17日。
(一)《利息補助申請表》;
注意事項:
1.“申請補貼的貸款情況”欄:如有多筆新增或者展期貸款需逐筆填寫。
2.“貸款利息”欄:若實際貸款利率低于1年期LPR(即3.65%),則按實際支付的利息總金額計算;若實際貸款利率高于1年期LPR(即3.65%),則按以3.65%為利率需要支付的利息總金額計算。
3.“申請貼息金額”欄:按“貸款利息”欄的50%填寫。
4.“申請貼息金額合計”欄:最高不超過50萬元。
(二)申報主體營業(yè)執(zhí)照復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(個體工商戶提供經(jīng)營者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);
(三)中小微企業(yè)需出具企業(yè)規(guī)模認定材料;
(四)受疫情影響情況說明及相關佐證資料;
(五)銀行機構貸款合同;
(六)放款及支付利息的銀行回執(zhí)單;
(七)其他有關證明材料。
各企業(yè)將申報資料加蓋企業(yè)公章,全套資料加蓋騎縫章,一式兩份在規(guī)定時間內報送至所屬街道辦受理。